真相Truth

剧情片美国 / 澳大利亚2015

主演:凯特·布兰切特  罗伯特·雷德福  伊丽莎白·莫斯  托弗·戈瑞斯  丹尼斯·奎德  布鲁斯·格林伍德  大卫·莱昂斯  约翰·本杰明·西基  瑞切尔·布莱克  斯蒂夫·巴什托尼  尼古拉斯·霍普  马丁·萨克斯  

导演:詹姆斯·范德比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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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8-16 04:13

详细剧情

索尼卖下《真相》的北美发行权,影片由凯特·布兰切特和罗伯特·雷德福主演,改编自《真相与责任:媒体、总统和特权》。原书聚焦2004年丹·拉瑟(罗伯特)关于小布什在越战期间享受特殊待遇的报道,事后被怀疑部分参考文件涉嫌伪造。

 长篇影评

 1 ) 看完一回想,逻辑的框架哗啦啦地塌了

1,,记者若是从一开始就和法官或调查官私下说了小女孩的故事,那么小女孩她妈就不会死(虽然政府官员还是会追查她跟谁confirm的这些消息,但是怀疑小女孩她妈的理由就有至少一半是已经使用过所以不成立的--比如她们的孩子刚好在一个小学)。另外这个消息的知情人会仅限于机关内部,连小女孩自己都不会知道,别的帖子好像已经论证过了。

2,中后部调查官威胁记者说如果她敢以受害者姿态上庭,那么她会听到一个精彩绝伦的“记者为得奖而危害国家安全、害死小女孩的母亲的故事”。这个真是搞笑了。就直说国家安全永远大于言论自由得了,加上小女孩母亲只会削弱“检察官一定会赢”的逻辑。因为rachel这边完全也可以打出更好的一个故事牌,小女孩的母亲的死可以归到cia的罪责上,再加上她自己的生活、她自己的儿子,整个国家媒体的言论自由和未来发展。。单靠比故事的话真的未必检察官会赢,何况rachel的律师,那个老头,应该也是超级金牌律师来着。

3,中间说过,有个cia探员给rachel偷出了那份报告看的。可是按影片后来的暗示讲的话我觉得根本就没这么个人、这么个事。。
如果说是那个副参谋长告诉记者这个消息、并且给她看了那份报告的话。。我只能说作为一个政治工作者,他的anger持续时间还真是长得很。

4,我不是政府拥簇者,但我真觉得rachel这事情做得从一开始就不该兴冲冲去披露这个事情。
的确,出于记者本能,听到这么个大消息肯定是想赶紧确认一下然后揭发出来。
但问题就是,即使她调查到了这个是真相,但她有没有去调查一下,这是否是全部的真相呢?partly true在很多时候都是最好的谎言。
她根本没有能力去调查到完整的真相。那么,她是否有资格去披露她偶然得知的部分真相给全国的民众呢?

那两个cia探员说了,她不是唯一一个被派往调查这件事的人,但却是唯一一个得到这个结论的人。所以总统看了复数份报告,选择了他觉得正确的结论。然而女记者只看了一份报告,就用自己在情报工作上的零经验选择了相信这份报告并不遗余力向公众揭露了出来。她不知道其他报告的存在,然而这个无知把全国民众都引到了一个错误的方向上。
政府官员们掌握了所有资料,得出了一个结论。记者同学看了一份偷出来的报告,觉得这个结论不对。于是她立刻忘掉了其他所有可能性,而认定是总统故意扭曲事实,故而大无畏地牺牲了自己邻居的人身安全、家庭生活、自己的家庭幸福和国家安全,决定披露这件事。如果说只有“总统说谎”这一种可能的话,这些代价也许值得。但考虑到其他所有可能性,加权的收益恐怕真的是远远小于这些代价吧。

不要说什么”把尽量多的真相(哪怕只是部分真相)带给民众,让民众去选择、判断“。民众自古以来什么时候会过选择判断了。。智力分布曲线从来都是高斯分布,更何况”三人成虎“可不是中国特色。

所谓“肉食者鄙”,我不确定。但我确定,”民众“是鄙的。“大多数人”总是愚昧的。majority总是轻信的。
所以我根本就不支持这种“揭发一个是一个”的心态。
群众的眼睛也许是雪亮的,但头脑绝对不是。
如果真想把真相带给群众,还请耐心调查到整个真相。如果没有能力,请闭上嘴、把自己听到的那点小truth吞进肚子里。

ps,记者的行为就是,明明知道除了那个自首的人之外没有别人泄密,却死活不肯告诉政府,害政府内部大家相互怀疑惴惴不安、花无限时间和精力来调查另外一个叛变者。属于”明明知道真相但就是不告诉deserve to know it的人“。
但可笑的是就在这之前,她听到了另外一个”部分真相“,然后就兴冲冲地把它告诉给大多数dont deserve to know it的人了。。

 2 ) 结局或选择的意义

《真相至上》是一部好电影,但结局惹人争议。当观众最终得知Rachel决口不说的情报源头竟是女特工Van Doren7岁女儿Allison时,出现了两种声音。一种认为这是对主题的升华,因为Rachel的坚持在这时就不仅是职业操守,还包含着更伟大的温情:她不愿看见 Allison未来某天得知真相后深深自责,于是选择自己承受牢狱之灾。另一种认为结尾毁掉了整部影片,它令Rachel的坚持显得毫无意义:供出Allison无伤大雅,政府不可能制裁这个孩子,而Rachel则可与家人团聚,何乐不为?她不这么做,会不会是蕴含着私心和算计?宁可坐牢来成全自己新闻斗士的美名,也不要冒说出源头是孩子后可能招致的舆论非议。

最初我也考虑的是后者,但并不认为是败笔,导演可能想通过这样的处理使影片的意义犹如生活本身一般暧昧不明,看似崇高的行为背后隐藏着人性的自私。但反复重看了几处关键情节后,我最终倾向于前者,相信结尾是画龙点睛的升华。

为什么观众对结局容易产生分歧,可能是错过了片中的一些微小信息,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Rachel究竟有几个情报人?

片中对此有两处交代:

第一处在电影4分30秒处,当报社法律顾问希望得知Rachel的情报人时,报社黑人女主编Bonnie做了说明:we have two confirming sources.Rachel told me who they are, and I'm comfortable with them.We have Van Doren's letter to the CIA director that the Feds gave to Rachel.That's enough to go to press.(我们有两个值得信任的情报人,瑞秋告诉了我他们是谁,我也觉得不错,我们有一封Van Doren写给CIA主管的信,这是FBI内部人员提供给瑞秋的。这已经足够进行报道了。)也就是说,Rachel告诉了报社主编两个情报人信息,主编对此没有疑义,因此决定刊发该新闻。而这两个情报人既不包括副总统参谋长Stan,也不包括女特工Van Doren的女儿Allison。他们分别是一位FBI内部线人(提供了Van Doren报告的副本)和一位消息证实人(片中没有交代身份)。这两位情报人在整部电影中都没有出现,因而容易被观众忽略。

第二处在电影38分40秒处,当辩护律师Albert前往报社询问报社到底有多少人知道情报人名字时,报社法律顾问说明到:We know the corroborating source. Well, Bonnie does, anyway,and one of Rachel's sources at the FBI gave us a copy of Van Doren's report.(我们知道消息证实人,Bonnie知道。还有瑞秋在FBI的一个线人给了我们一份Van Doren报告的副本。)Albert进而追问为什么没有原始情报人的名字时,报社主编Boninie说:Well, for one thing, Rachel agreed to complete confidentiality,and because her story was confirmed, it wasn't necessary to know.(一来Rachel要保证情报来源的绝对机密,二来她的故事已经被证实了,也就没必要知道信息来源。)Boninie所谓的证实,即是通过Rachel告知她姓名的FBI内部线人和消息证实人。

由此可见,Rachel的这篇新闻报道是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后完成的,有至少三个成年情报人的信息相互印证(包括她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副总统顾问Stan,和已透露给主编的FBI内部线人以及身份不明的消息证实人),严谨规范,正如主编Boninie所言,Rock solid——坚如磐石。即便说出消息源头是Allison也不会降低这篇报道的价值或是Rachel作为记者的声誉。所以Rachel在Van Doren遭枪杀,Stan已经现身后还坚持守口如瓶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想保护Allison的生活,片中在1小时14分处也有交代,Rachel向Albert解释到:My source will be publicly saddled with the death of Erica Van Doren,and that, I promise you,will mean the destruction of the person we're talking about(我的情报人会被指责害死了Erica Van Doren,并且我向你保证这就意味着我们谈论的这个人的崩溃。)

为什么影片没有交代其他两位成年情报人是否被追查呢?我猜想一是他们的行为不足以威胁到国家安全,或是美国法律明确保障了记者有对此保持缄默的权利,二是导演做了取舍,突出主线情节。Dubois作为负责调查Erica Van Doren身份泄露事件的特别检察官,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将泄露Van Doren身份的情报人揪出来,绳之以法,因为他违反了1982年《情报人员身份保护法案》。至于哪个FBI人员泄露了报告副本,又或者Stan向Rachel提供Van Doren身份的动机,他都一概不关心。

最后,为什么说导演将消息源头设计为Allison是画龙点睛呢?在我的理解里,有两个妙处:一、这趋近于生活。真实世界不是经常如此吗,你费尽心思猜测的所谓真相往往非常简单,以致成为盲区。试想Rachel和Van Doren生活的唯一交集不就是孩子同校吗,如果她们两人未曾有过直接的往来,那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孩子了。可惜在成人的世界里它不是一种可能。二、它超越了生活。当我们得知Allison是消息源头时,对Rachel的感情变得复杂起来:不解、不值甚至怀疑,因为她并非没有退路。然而,正是因为面对选择时Rachel做出了常人不会或难以理解的那个,她才愈发的动人。苏格拉底或谭嗣同不都是在本可以全身而退时,选择了向死而生吗?从这一角度看,Rachel和他们一样,超越了生活。

 3 ) Sometimes, it's so hard to choose

    很少在看电影的时候对主角的态度和电影的基调有这么大的起伏。起初我以为影片探讨的是职业道德和伦理,很厌恶Rachel的功利心,记者怎么能因为对报道的执着就不惜扰乱别人的生活;看到她因为坚持不肯披露自己的线人而被政府威胁乃至迫害仍不肯妥协的时候,我被她的坚持所感动,以为导演要讲一个关于信念与原则的故事;但直到百感交集,觉得不写点什么不痛快的的时候,才突然明白,一切都与立场有关。

    影片的开头女主的儿子和母亲为了车上那个小女孩向老师抱怨别人欺负她的事情与母亲争论“...我们不应该告密!”“但我们也不能任凭别人欺负啊,好啦乖乖的坐回去不要吵了...”忙于写报道的女主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坚守着和儿子一样的原则,更不会预料到自己会被陷入牢狱之灾,但仍旧在众叛亲离的时候靠意志和信念坚守着她的原则。

    “一个男人离开了家庭去监狱里保护原则,他们以他的名字来命名公休日;一个男人离开了他的孩子去打一场战争,然后他们为他竖了一个纪念碑。一个女人做了同样的事情她就是个怪兽。”
    女人就该小鸟依人,就该妥协,就不该为了自己坚持的信念过于tough过于坚强么?在狱中接受采访的时候,我还以为Rachel会得到公众的支持,但却失望的发现她们其实根本不在意R的坚持。就像律师对她说的那样“你的坚持没有意义,公众很早就对你失去了兴趣。”他们还以为Rachel是在作秀,只是抱着猎奇的心态想看到她经历了怎样的丑恶,想看到她的软弱好施以廉价的同情。任何人都不会完全理解另一个人的立场,对一个人牢不可破的坚持在另一个人眼里可能只是无谓的牺牲,part of my pessimism,but it's truth.

    尽管片名叫nothing but the truth,但是它并没有说真相会带给我们什么。作为不可变更的唯一,真相被人们向往,但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说谎的人还是坚持真相的人,都有她的立场,他的原则,他的理由。像女主和儿子间的简短的争论,从义理上讲告密不对,但从施害者的角度又是如何呢?又比如女主的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里谈到的,从国家安全和机密的角度不得隐觅线人的身份,那么可以滥用权力的政府又有谁来监管呢?
    想起之前看过的两部片子,Find me Guilty和Foster vs Nixon,两部片子其实也探讨了类似的深意(严格说来后者是讲民主公正的,只是我看得角度可能不太主旋律)。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子,镁光灯下的焦点人物风光无限令人欢呼雀跃,阴影之中黯然倒下的身躯也是一道有深意的风景。总是会对这种立场模糊的非主旋律的影片印象深刻,为了这种无解的问题而心生沉重。也许没什么原则的人就会经常摇摆苦恼吧。Sometimes, it's just so hard to choose。有的时候是为了保护对自己重要的人,有的时候,仅仅是,害怕失去。

 4 ) 如果没有修正案

对于任何一部电影而言,戏剧冲突的设置都是必须要做的功课,高明的戏剧冲突应该能让观众超越简单两分的善与恶,在更高的层次上扣问人性与我们所身处的这个社会。在电影《真相至上》中,这种冲突则来自于个人与国家机器之间的激烈对抗。
优秀的电影叙事往往在讲完故事之后让人产生意犹未尽的感觉——所谓意在言外。在这部标签叫做“悬疑”影片的美国电影中,或许最大的悬念在于瑞秋会不会供出她的情报人,于是电影中设置了多次瑞秋被逼问情报人的场景,不管是她的同事、她的律师,还是对其进行采访的记者,更不用提一直咬住瑞秋不放的检察官巴顿,但是每一次瑞秋都选择了缄默。为了追寻被掩盖的真相,瑞秋宁愿忍受监狱也不能忍受出卖自己的原则。
追求真相的记者,执行法律的检察官,当两种职业处于对立面的时候,影片的基调便已经大定。记者吃苦受罪是免不了的,众叛亲离似乎也在劫难逃,双方势力的严重不对等让瑞秋在以一个受难者的形象接受羁押时同时也在观众心中获得了受难者般的尊严和尊重。
在记者与检察官对抗的背后其实是两种价值的对抗——真相至上还是国家安全至上。在影片中被多次引用的宪法第一修正案写道:“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这一条款被视为美国新闻自由的守护神,但遗憾的是即便我们拿着放大镜也难以从中找到真相比国家安全更重要的字眼。而当瑞秋的故事真实的发生在集体“右转”的当代美国时,国家安全几乎毫无疑问取得了胜利。
当然,在泛滥对于女记者不幸遭遇的同情之前,有必要澄清的是我愿意充分肯定检察官巴顿的行为,作为司法部派出的独立检察官,他尽职尽责而又彬彬有礼,巴顿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要将瑞秋折磨的非人非鬼,他的唯一目的只是揪出那个擅自泄露国家机密的害群之马。
尽管瑞秋揭露的真相在某种程度上是政府的丑闻,但是她泄露美国特工身份的行为却是毫无疑问的触犯了美国法律,如果仅仅因为事实证明记者这种违法行为是符合某种自然状态的正义观而对其给予积极肯定,那我想这样子的后果同样会很可怕,因为这意味着每个人都被赋予了不去遵守法律的权利——只需要证明他是为了追求某种正义即可。
尽管在西方政治学中,“政府权力是个人自由的敌人”是一个被默认的前提,但是政府同样也是保护个人权利最坚实的力量,如果用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去实践对政府的怀疑其结果必然瓦解现存的法律秩序。然而,如果否定瑞秋的行为,那就如同其律师阿尔伯特在结辩陈词中说的“那我们又如何才能知晓一名总统是否掩盖罪责?一名军官是否虐待囚徒?作为一个国家,当我们不再有能力约束当权者手中权力的时候,当政府不再惧怕任何责任的时候,它将成为何种性质的国家?”
对于权力的不安与忧虑一直存在于政治家的考虑之中,美国人将权力分成了三块,以之彼此制约与平衡,在三权之外,更希冀通过建立一个“自由而公平的意见的自由市场”来提高公民自觉,在民主宪政的秩序下做出最理性的选择。这也正是美国新闻自由得以繁荣的逻辑起点。在对于言论自由的多种解读中,“免于政府检查与许可的传播自由”被认为是诸多层面中最重要的一环。尽管不少言论存在诽谤污蔑甚至恶意杜撰的情况,但是在肯定宪法禁止国会限制言论自由的大前提之下,政府不能使用“事先审查”的方式对言论进行钳制而只能采取另一种“事后惩罚”的方式。这从根本上让相对弱势的媒体在面对政府的强大压力之下仍然能够保留自由发出声音的权利,正如尽管影片中的美国政府机构已经提前知道了《太阳报》将刊登他们所不愿看见的报道,但是对于报纸的问世他们仍然无计可施。
女记者的勇气与牺牲让人动容,而这样的事迹也只能诞生在富饶的民主与自由的土壤当中。如果没有来自开国者们的伟大远见,没有不断巩固和夯实的法治基础,狂暴的国家机器会比电影中来的远为狰狞与残酷。正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信息自由法》等成文法对媒体的保护,才让权力与媒体作为美国庞大社会民主工程当中的两个重要部件彼此咬合而不是分崩离析。权力的可怕不在于它会让你失去什么,而在于你不知道它会让你失去什么。在这种意义上说, 尽管瑞秋遭遇了巨大的痛苦,但至少她的努力让阳光和目光注意到了之前为人所忽略的地方,而作为个人,她更不必担心类似“躲猫猫”这样更离奇的遭遇,仅此两点,便已经值得大洋彼岸的我们见贤思齐了。

 5 ) 看了看评论,看懂的人没几个

1)瑞秋妥协的了吗?当然没有!妥协了就等于告密了就可以自由了,特别检察官还凭什么用叛国者同谋罪告她???还用的着再蹲两年prison吗?关于prison和jail的区别,不懂得参见影片中瑞秋和他儿子对话中的科普问答。。。。
2)瑞秋到底在保护哪个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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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稍微注意一下,就应该知道是两个线人,大使夫人的女儿和招供的那个白宫官员。

3)如果你搞清了剧情的因果关系,就知道开始瑞秋拒绝交待线人来源主要是为了保护那个白宫官员,因为如果记者采访在道理上单纯依靠大使年幼女儿的话根本不足以采信,必须要找相关人员求证,而求证者才是关键线人,这是瑞秋坚持自己职业操守的最初原因!!

4)那么当白宫官员线人自首,瑞秋为什么不说出真正的消息源头的那个线人当然最后我们知道是大使年幼的小女儿,从而自己也可以脱罪呢???
很简单,就因为大使夫人也就是前CIA特工由于被记者瑞秋揭露身份的原因离开CIA而失去保护而被谋杀了,而记者瑞秋得来源恰恰是大使夫人的亲生女儿,明白了吗?这并不关乎一个什么记者的职业道德问题,这是一个母亲保护一个失去了亲生母亲的小女孩的社会伦理问题,你试想一下如果大使女儿知道正是自己的“告密”才使得自己母亲被害,她将会如何的在成长过程中面对自己的这个错误,她必将会在巨大的阴影中度过自己的一生。。。。而另一位伟大的母亲用自己的两年牢狱之灾阻止了这种可能地发生!!!


所以结论就是——瑞秋的坚持分为两个阶段,分界线就是大使夫人的死,如果大使夫人不死,可能本片就是个美国式大团圆大和解结尾,我们来试想一下。。。。。。
大使夫人得到了同事的道歉重回CIA或者获得政府补偿开始写作她在cia的战斗回忆录,瑞秋出狱获得同行赞誉成了首都太阳报首席记者,瑞秋和六人行罗斯丈夫重归于好并每天愉快的接送爱子上下学,也许在爱子家长会上还能和被她揭发大使夫人叙叙旧,临别互道珍重然后迎着朝阳各自离去直至身影消失在金色的宾夕法尼亚大道的尽头.........

 6 ) 车上的告密者和消息的来源,以及影片缘由的始末

       片头一幕,TIMMY和另一个男孩坐在一起,另一个男孩假装睡着,踢了一下前座的椅子诬陷TIMMY。妈妈回身,但是TIMMY没有告密。而后小女孩ALISON跑过来说有人拽她的辫子,TIMMY说她是打小报告的人,我们不应该打小报告,而妈妈却说除非为了保护自己。而在接下来发生的事里,她却做出来和她儿子一样的选择,不做告密者。


    关系消息的来源和结尾。首先可以肯定,最后也没有说出最初始的来源。而最初始的来源是大使女儿,大使女儿ALISON无法提供证明而只是说了这么一件事。而这就是这件事的源头,女主角因此去找其他人询证,其中主要包括那名白宫官员。
    大使女儿说的话的确没有法律效力也不可信,但是却是真真正正的消息来源,而女主角也并没有凭借小女孩的一面之词写报道,而是多方求证最终证实了她的话所以才写的报道。
    那么女主角为什么始终如此坚定,即使面对的是监狱生活,亲子分离,丈夫背叛等等。因为我们知道,即使说出消息源,作为消息源的小女孩ALISON也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惩罚。那么她的在坚持什么?请大家看一下事情发生的顺序,大使夫人死后,那个白宫官员才出来坦白。我看了有些人的分析,我同意其中的某些观点,女主角在保护她的线人,白宫官员就是其中之一最重要的。我同意女主角一开始要保护的就是包括这个白宫官员在内的人。而当白宫官员自己再出来之后,本来就没有事了,这期间大使夫人也就是ALISON的妈妈意外死亡。女主角最后没有选择说出来是为了保护这个小女孩的感情。不想让ALISON认为,由于她无意中透露的事而导致妈妈的死。

    女主角至始至终都是信念坚定的记者,是一个water-walker(form from Bible)。

 短评

在没看到结局之前就已经想给5星的冲动了,不仅涉及了新闻媒体人的权利与义务更看到在国家安全政治下每个人生活的改变,同时不失对家庭与女权的变现。在第12个记者节看到这部片我感到很欣慰。最好看到结局时,就想给影片6星的冲动了!结局见长的影片给人余音绕梁之感。这个世界很复杂,坚持任何事都太难

5分钟前
  • Morgan
  • 力荐

有些电影就是前面90%都静得让人不知所云,会给人一种烂片的感觉,但看了结局那一分钟就有给这部电影打六星的冲动。

7分钟前
  • 个篱
  • 力荐

“随着时光流逝,政府手中的权力渗透到各个角落。这些当权者,无论何党何派,都只想着让自己永垂不朽,而人民才是最终的受害者。”这部电影,题材挖掘得出色,各项都好。但我觉得结尾确实有惊喜,但不是惊艳,有商榷的余地,让电影的魂失去了一半。看完之后深深地觉得,权利是一种奢侈品。

8分钟前
  • 马西吼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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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re those who stick to principles and choose to do the right thing even it's a lot harder.

9分钟前
  • Phil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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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整体节奏、描述都不错,但有一个环节设置得不太合理。本片一直强调的是对真相得坚持,那记者大可以隐去公布这位CIA特工具体身份这个事情,直接说关于总统刺杀的真相就好了。既然她相信女特工调查出的事情,明明就是和女特工站在一边的,女特工才算是她的料源啊,她怎么能把她曝光?尤其她的实际料源其实是她女儿。。。。她没想过公布这个事情会给她以及女儿带来的困扰吗?

12分钟前
  • 奔跑忘记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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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禁记者?那是其他国家的事,那些害怕人民的国家,而不是珍惜和保护人民的国家。

15分钟前
  • foldedawn
  • 还行

“一个人可能过上好生活,受人尊敬,热衷慈善,可到头来,来参加他葬礼的人数,还是取决于当天的天气”——非常喜欢这句台词。如果你对美国的政治不感兴趣,看这部电影就是折磨自己的过程,还好结局会让你幡然醒悟,你多少会试着从女主角的立场去看问题,也就理解了她的选择,尽管这选择让她遍体鳞伤。

18分钟前
  • 十个斗的眼窝浅
  • 力荐

我尊重你强大的内心,你坚守的原则。真相高过一切,高过一个人的生命,高过你的丈夫和儿子。 只是你出卖了你的承诺,你答应小女孩不告诉任何人的承诺。你也得到了惩罚。

23分钟前
  • 不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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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名伟大的公民、伟大的记者、伟大的母亲、伟大的女人,她更是一种伟大的发着光的信仰。

27分钟前
  • Doublebitch
  • 力荐

我真是害怕啊,我怕我做不到啊...向那些真的勇士,表示我全部的敬意!|| that I realized that with great people,there's no difference between principle and the person.

29分钟前
  • ZLY
  • 力荐

不给5分没天理啊

30分钟前
  • 被迫改名字
  • 力荐

1.“对于真正了不起的人来说,人与原则是没有区别的。”2.影片没有表现因为“真相”所带来的对社会舆论和国家权力的影响,而是聚焦在记者身上,核心是记者的坚持,是人对自身原则的捍卫,个人权利与国家利益、真相与国家安全孰高孰低的辩题。

32分钟前
  • 有心打扰
  • 推荐

1 从一开始的偷换概念到转移视线缩小视面——什么是“叛国”,谁在“叛国”,是“叛国”还是“叛权”。 很多时候我们被暗示被告知并且相信我们潜意识里默认的,我们甚至都没有花一分钟去想过。 2 这部电影平平淡淡的拍就够了,对承诺对原则的坚持永远充满力量。

34分钟前
  • 狼大疯
  • 力荐

"囚禁记者?那是其他国家的事,那些害怕人民的国家,而不是珍惜和保护人民的国家。"——伯恩斯坦

36分钟前
  • 约翰雷
  • 推荐

金句很多: A man can live a good life, be honorable, give to charity, but in the end, 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come to his funeral is generally dependent on the weather.

39分钟前
  • LORENZO 洛伦佐
  • 推荐

又是美国式的个人与政府斗争的故事,但没有夸大个人而倒是做出了绝望的调子,结局也着实意外,靠情节和表演抓人,两位女主演的表演真的很好;或许在天朝一辈子也看不到这样的片子吧。

44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 推荐

结局啊结局啊!!!

49分钟前
  • 诶姆
  • 推荐

蛮震撼的。。。“伟大的人,和他们的原则是统一的”

50分钟前
  • 米粒
  • 推荐

被科普了第一修正案,“出版自由是指在出版方面不受事前限制,而不是指出版以后即使涉及刑事问题仍可免受处罚。”基本上是我对Rachel获取信息方式的态度,但是政府的问责手段未免太极端,所以各打50大板吧。

51分钟前
  • colleen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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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顿要求瑞秋说出消息来源,这一招看似没什么杀伤力,其实非常歹毒。如果她不说,就可以顺理成章拘留她,通过长时间的拘留摧毁她的意志。如果她说出来,她就会被业内唾弃,成为业界耻辱。而且再也没有人会给她情报,因为她有泄露消息来源的前科。就算联邦政府不拿他怎么样,她的职业生涯也会毁于一旦。就这样,巴顿成功把总统、政府的问题转移成了瑞秋的问题。结局也是神来之笔。他们总是说情报人犯了叛国罪,是一个泄露国家机密的卖国贼。但结果是一个小女孩告诉瑞秋的。一个几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是卖国贼,怎么可能是间谍,怎么可能有不良的居心?这结局真是打脸啪啪响,他们觉得有人要陷害美国总统,但事实是根本没有人要陷害美国总统,只不过是美国总统做了一件错事,阴差阳错之下被记者知道了,然后报道了出来而已。

55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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