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青春一去不复返
《在路上》讲述的是一群年轻人驱车四次横跨美国大陆,展开一段段混乱而亢奋的旅程。
萨尔是一个性格冷静内向的作家对爵士乐、酒精、女人都充满好奇。他和英俊狂野的好友迪安以及迪安的妻子玛丽露,性格各异,但都有着共同的追求,渴望刺激与新鲜的故事,渴望灵感与灵魂的共鸣。
他们漫无目的奔走,在路上体验流浪汉、农民、工人、少数族裔的生活,同时纵情于爵士乐和烈酒……他们尽情地燃烧自我与探索世界,追求绝对的灵魂自由。
青春、迷茫、梦想、激情……沉浸在其中的时候,人们总以为当下即永远,却不知道很多东西转瞬即逝,只是当时看来都以为会一直拥有它们。
从纽约到丹佛,再到加州,墨西哥。萨尔一直梦想到西部行走,这个愿望被迪安的一封信成全,他开始了旅程,除了自己独自旅游看世界以外,他还和迪安及其朋友以及他的妻子玛丽
露驱车去到加州。后来又和迪安一道去了墨西哥州,在那儿他大病一场,从那以后他停了下来,影片在这儿也接近尾声。
有的人不停地行走,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有的人,不断地行走,是为了逃避现实,而有的人没有目标,只是搭了一路顺风车,自然很快退出旅行。萨尔对世界充满好奇,他想要把世界都写在他的文章里,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记叙者,确实影片也是这样安排的,很多旁白都出自他的打字机下。
迪安则更多地把旅行当成是逃避生活的一种方式。他横冲直撞的生活,只活在当下,及时行乐。这样的性格注定了和他在一起的人,都会过得很惨。
玛丽露在和他同行一路后被放弃,他在旧金山又有了一个爱人卡密尔,可是后来同样的事又重演,他又因为贪玩而离开了卡密尔,甚至当萨尔在旅途中得了疟疾的时候弃他而去。当然,他所背弃的人最终也都离他而去。
我们终究只能行走一段路,最终都要回到现实中来。给萨尔这个主角设置的作家,导演更多的是想用作者的这个笔端来记录,他始终冷静而克制,会被像迪安这样激情生活的人所吸引,充满魅力,英俊狂野,挥霍青春,享受着不同女人带来的爱情和温柔。他不负责任,他做尽我们想做的坏事,他就像我们在青春成长过程中那个坏男孩,他替我们去做了我们想做的是不敢做的事情。
但是没有人可以永远不长大,也没有人能够,逃避属于自己的责任,你所逃避的,最终反而成为你说渴求的。
在旅途中,萨尔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他一路走一路写。而迪安却一直在挥霍着自己的激情和爱情,还在途中,就已经离了婚。他还在萨尔重病的时候扔下他。影片结尾处,萨尔和朋友衣着光鲜地约着去看演奏会,而迪安却落魄的出现在他面前。
这部电影值得细细回味,你可能不会觉得它有两个半小时的播放时长,因为他们总是不断的出发。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些空镜头:车窗边匆匆而过的树林,蓝天白云,还有高速公路中间的白线……
行走的途中,我们并没有和现实的世界割裂开来,你的作为一定会沉淀到你的人生中,还有并不是每一次的背离,都会得到对方的谅解。
内心不平静的人都能够拥有一段独自行走的时光,或迷人,或孤寂,或眩晕,这都是你独享的一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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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个人未来都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
终于看到了《在路上》书已经看过两遍了。那天,一个人在狭小的阁楼,安静的看完片子。看完后的感觉并不好,不是那种读完书后的感觉。电影结束了,没了画面,字幕在走,我坐在沙发上,脑子有点涨。是我期待的太久,期待值太高吗?这部电影从开始拍的时候我就开始关注。或许真的是自己的期待值放高了。就好像当时看完了《挪威的森林》后的感觉一样。但是,在凌晨的夜里,在一天里这样少有的安静里反思了很久很久。想到了那个时代,想到了大环境里的人!重要的是人,是那个时代里的年轻人。他们是垮掉的一代,他们在那个美国大萧条的时代,到处都是流浪汉,到处都是失业者。活在那个时代的年轻人有的是挥霍不掉的青春。是的。导演就是要把那种燃烧生命的极致感提出来。在那个时代是没有规则的。在那个时候每个人的未来都是没有一个固定模式的。即便是现在也是一样,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知道的只是我们每天都在老去。书中有过这样一段记忆深刻的描述,里面能看到电影想要体现的影子——“生活本身是令人痛苦的,我们必须忍受各种灾难,唯一的渴望就是能够记住那些失落了的幸福和欢乐。我们曾经在生命中拥有这些幸福和欢乐。现在它们只能在死亡中才能重现(尽管我们不愿承认这一点),但谁又愿意去死呢?这些纷杂的思绪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涌现。”
电影的最后在书中的最后一段上做了一些修改,我想,书中那段话更加意味深长,这些年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年轻的生命去背起背包踏上一个人的旅程——“每当太阳西沉,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遥望新泽西上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有未经开垦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停的走向西部海岸。我现在才知道,在这里,所有的年轻人总是躁动喧闹,因为是那片土地使他们如此无法平静。”
3 ) 活在路上 死于途中
我徜徉在他们身后,就如我一直以来跟随着那些吸引我的人身后一样。只有那些疯狂的人才能引起我的兴趣。那些人疯狂的生活,疯狂的表达,同时对一切事物心怀渴望,他们毫无倦意,不屑于陈词滥调,只是燃烧,燃烧,如子夜的烟花般绚烂。
------------在路上 on the road
我们所崇敬的很多经典,其实我们已经无法完全的,真正的理解。因为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回到产生这些作品的空间和时间。你可能了解 可能知道,但是 毕竟没有也无法经历,无法经历作者曾经经历过的生活。 但是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就是因为就算我们不能回到作者所在的世界,可是我们还是能从这些字,这些声音,这些画面中感受到作者曾经感受到的一切。
关于书:
我一直认为有两种需求不能委屈自己,一种是吃,一种是 书。不食,身无以立;无书,立身何用? 物质需求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但是满足物质需求是为了进一步满足精神需求。就好像我每次都喜欢在床上看书的时候,手边放着一堆零食。
高中时,在书店看到一本书。它现在躺在我家里书架上,应该已经落满了灰,封面褪了色。为了不辜负书价 我断断续续看了一遍。 最后只记得三个字:在路上。
我至今也说不清杰克 凯鲁亚克到底想说什么,或者他根本什么都不想说。我只是和他一样喜欢这个三个字,这就够了。
关于电影:
虽然我的确读过原著,但是基本上和没读过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可以说是以半陌生的感觉来看这部片子。还好,它没有让我失望。
意识流的写作手法,长达数年的故事线,碎片化的画面感,众生相式的人物设定,几乎原作所有的特点都在说着一句话:不要把我拍出来。事实上这也是为什么第一个拿到版权的弗朗西斯 科波拉没有操刀的原因。不过还好沃尔特 塞勒斯最后拿到了这个本子,虽然不说惊喜,可至少不愧对本子本身。
镜头,剪辑,配音等等基本无话可说,一方面是因为能做到的基本都做到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半吊子都不到的水平实在不好意思说什么。还是说点能说的吧。
臃肿的背包,长到几乎没有尽头的石子路,在泛着金色的阳光下行驶的破烂的皮卡,一瓶劣质的酒在陌生的手和嘴之间传递,粗鄙甚至粗俗的话语与嬉笑夹杂着酒精与烟草的味道在空中弥漫,角落里粗糙的嗓子,哼着一首不知名的歌谣。片子的开头正是是我心中最经典的“在路上”。虽然片子中更多的,或者说绝大多数人想到“垮掉的一代”能想到的都是“性 毒品 酗酒 无视法律和道德规范 同性恋 爵士乐”。但是我心中的,却仍是这最简单的,最字面意思的“在路上”。
晨雾与晚霜,大雨和星辰,我和路上的风一起,将天堂带至丹佛。只是因为那里有个叫做迪安的混小子。这混小子 是我哥们。
“赛尔,你终于来了。”
不得不说,无论是赛尔,还是迪安,亦或是卡洛,都可以算的上合格的表现了角色本身的特质。不过我印象最深却是克尔斯滕 邓斯特扮演的那个吉卜赛式的年轻母亲。她身上有一种以我这个年纪和我目前的阅历无法解释的美。不清新脱俗,不娇柔可人,不妩媚妖娆,只是美,就像夏日南加州黄昏的阳光,模糊但是暖人。
她与赛尔分别的那场戏,镜头在蓝天白云草地与路中不断的在两人中间进行近远景切换,最后停留在邓斯特低头后那一丝淡到近乎没有的微笑以及赛尔远处的背影上。
再见,再难见。
关于故事:
片中跨年狂欢举杯庆祝新年的场景,总让我想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一群大院子弟在王朔的带领下,举杯共饮:四海之内皆兄弟。
片子以极短的篇幅交代了南美之行,并在此分离了似乎永远不会分开的赛尔和迪安,然后又在纽约让两人相遇,最后归结于赛尔的呓语和打字机“嗒嗒嗒”的打字声中。似乎戛然而止,又似乎余音绕梁。但至少我知道,迪安 还在路上。或许,应该会死在路上。
在美国,夕阳西下,我坐在快垮掉的老河墩上,仰望新泽西上方的天空,想象大片的荒野,绵延不绝,在大地上隆起,直到西海岸,道路没有尽头。人们在这无尽的路上,纵情遐想,在爱荷华,我终于知道,长庚星一定会低低挂在天空,昏暗的光洒在大草原上,而这只是在夜晚还未完全降临之前。当夜晚到来,笼罩了大地,描黑了河流,包裹了山峰,掩藏了海岸......没有人,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只知道我们都会凄凉地老去,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我甚至想到了老年的迪安·莫瑞亚提,我们从未见过身为人父的他,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
另:很喜欢片尾模仿老式打字机打印出来的稿件式的字幕形式。
徘徊着的 在路上的 你要走么Via Via 易碎的 骄傲着 那也曾是我的模样
沸腾着的 不安着的 你要去哪 Via Via 谜一样的 沉默着的 故事你真的在听吗?
4 ) 一直往南方开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Jack Kerouac
时隔十年,我决定再次回到深圳。
是为参加田的婚礼。
他是我十四年前的搭档,设计师/摄影师。
在新疆两年,我们燃烧过太多美好时光。
十六年前,我已经是个旅行博主。
用尼康D40记录每个城市,写年轻的故事。
期初是在blogcn (博客中国),
后来搬到blogbus(博客大巴)。
作为初代的独立博主,我们最鄙夷新浪。
宁可守着虚无阿斗,也不愿转台写微博。
后来各种缘由,我主动停更。
再后来大巴倒闭服务器关停。
十年的《在路上》永远消失。
就仿佛,我什么也没有写过。
能够再次见到田之前,
我翻寻出,曾指引我写作的凯鲁亚克。
这本07年上译王永年版的《在路上》。
至今伴我左右的意义,并不亚于,
迪安身边的普鲁斯特:
从深圳到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
逗留喀纳斯、阿勒泰、吐鲁番、哈密;
沿库木塔格穿越西凉,敦煌、德令哈;
察汗诺、西宁、兰州、中卫、阿拉善,
……
我与田一致认为,
在西部是最美好的时光。
而我更像迪安,
与他同行,和失散。
五月的我们一路向南,正如从丹佛,
出发穿过科罗拉多和德克萨斯边境。
化作眼前就是,
川东、湘西、粤北、前海。
穿越中部最密集的人口腹地,
复杂的秩序即刻也正被重建。
人们忙碌着苦难自不容分说,
却也是,最乐天的群像。
在晴朗的傍晚,路过桂林。
山峦嶙峋妖娆,犹如塞壬的召唤。
我们歌唱地狱摇滚,飞快得驶过。
伟大的星群,在落幕的深蓝里,
闪耀。就像冷火焰在远方燃烧。
神奇的景色再次重现,
正如重读另一版译者的《在路上》。
迷失的青年,得以,
在新的剧本里相聚。
他唯一没有变的,是喝酒。
碰杯的每个时刻,我都可以清晰回放:
乌鲁木齐的公园北街,那家大盘鸡店;
大小十字转盘的,人民电影院露天摊。
在喀纳斯、在阿勒泰,
在写满余味悠长的西部世界。
随着潮湿的空气越来越咸润,
最终驶过前海大桥进入深圳,
回到了我熟悉却又陌生的,墨西哥城。
在田的小区里散步,我问这,
一线(竖线)海景小户还有些空置,
多少钱?500起,他说。
我说,那待我发财了便来做邻居。
他认真地调侃我的人间真实:
别做梦了。等你赚到500时候,
这里早就1000了。
在哈哈哈过后,我当然知道,
这十年他到底经历过了什么。
那些常常在他口中轻描淡写的,操。
是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越过的山丘。
幸好她是,深圳。
她尊重过广告人。
在婚礼上,我们喝到最后一桌。
这一桌风火广告末代的血脉们;
几近是深圳设计界的半壁江山。
幸运的是我,兜转十年再重逢。
我们每天晚上都喝酒。
就连他婚礼的前夕也不例外。
妻子温情地照顾他,
让过去所有的时光,终成为了镌刻。
迪安很高兴地见证了,
萨尔的日子重新开始。
那几年,我们躲过大部分灾难,
也错过了众多喜悦。但在西部,
一切都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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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吸一口烟,看一眼夕阳,转身上路
这个镜头,1950 New York那个剪影,萨尔与Terry背身告别的那场戏,是我最喜欢的三个画面。至于其他...
有目的地吗?还是就只是走?
不论结果如何,在路上的彼时才是精神和灵魂。
还是杂乱的记点琐碎吧。
葬礼之后故事开始,独白原著第一段,再熟悉不过的开头。
迪安登场,不太符合我读书时脑中自己画的那个形象,不是长头发,也不够邋遢,声音也不像。
整部电影的大部分,说话的语气、语速、状态都不够像我期待的迪安,过于冷静,几乎没有怎么表现出老布尔李所说的“神经质般的不负责任和暴力”的迪安。要说有,大概只有在雪天从车窗探出头来那一段让我觉得,哦,这才是迪安。
选角、表演、导演,都有点失望。
"I even told him we can take the sexsuality out of it, just...be with me, man, hold me, just call me."
卡洛这段独白,神情忧伤的让人心疼。这是电影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有点悲哀,竟然不是迪安或萨尔)
其实Tom Sturridge演迪安也许会很合适。现在只能说可惜了。
邓克尔居然是个胖子...也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迪安在印第安纳过桥的那段拍的够精准。
迪安说,岁数越大,烦心事就越多。所以年轻时不好好生活,一辈子就都浪费了。
最后一场戏,萨尔敲打书的最后一段。人人影视的字幕严重的错误。老迪安莫里亚蒂指的是迪安的父亲,根本不是老年的迪安。
字幕升起时的音乐,那句唱词,father father where have you been,想到迪安的一生,听得让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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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不知道要怎么拍这部电影自己才会喜欢。详尽的展现每一次旅程是不现实的,篇幅太长,且现于影像会太重复。但显然像这样拍是我不喜欢的。
导演对每一次穿越都有所交代,但只选取了一些段落。可奇怪的是,对一些关键情节(比如在旧金山萨尔被迪安抛弃,比如去墨西哥前的丹佛和过境——丹佛这么一个重要的符号居然只出现了一次),甚至是体现全书灵魂的段落(比如芝加哥之旅),导演都选择了忽略。
这样做不但会让没看过书的人初看时一头雾水,而且也完全展现不出迪安和萨尔们除了狂放不羁混蛋之外的那一面追求自由燃烧生命的精神(书中的迪安可是略带有上帝光芒的)——这才是在路上让人为之着迷的精髓。就像有人评论说的,这样的选择让人怀疑导演对这本书的理解。作为中央车站和摩托日记的导演,这样的选择很让人失望。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对结尾的修改。
影视作品毕竟是对原著的改编,所以情节改动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去墨西哥的车上没有斯坦。
但结尾最后那一次见面,这么重要的结尾,也变了,彻底的变了,让整个故事的意味都变了——电影的结尾看上去就好像是发达了的萨尔嫌弃、抛弃了依然漂泊穷困的迪安,不留一句话的无情上了车,留迪安一人念着“依然爱你”孤独的望着远去的车。
可这哪里是凯鲁亚克的结尾?萨尔和迪安哪里是这样的离别?
这不是On The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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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我想象过萨尔敲完最后一个字后电影会怎么结束出字幕。
在我的想象里,会奏起忧伤的爵士,慢镜闪回过去在路上的那些点滴,欢笑或眼神。最终,曲终,画面定格在萨尔和迪安并行向前。画面淡出,一行字浮起:
To Neil Cassadee and Jack Kerouac
6 ) 1949年的友谊
也就是因为小K才看着片子的。怎么说呢,这部片子看了两遍,第一遍主要为小K,第二遍才认真看了下。本来是只为打发时间的,但也因此意外有了些小想法...
主人公是个在父亲去世后灵感枯竭的作家,偶然的机会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男和他的女友(小K演的),后被此男那种浑浑噩噩却充满刺激的鬼混生活所吸引,于是决定离开家和大家一起去游走、流浪...
在路上作家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参与着某男的生活,和他一起经历他泡妞、吸毒、性爱etc. 与此同时,他还拿着他那小破本本不停的记录着各种灵感。后来他和某男去墨西哥玩,在大麻性爱的刺激后,作家终于开始接受放荡青春的惩罚-高烧几乎致死,而此时他认为他最好的朋友某男,却悄悄的离开了他,还带走了他的money---不过就如同所有小说惯有的情节,作家没有死,后来反而成名致富了!
此时重点来了:某个寒冬里的夜晚,当作家穿着笔挺的呢大衣,准备和女友等去听歌剧时...某男又出现了在了离作家5-6m远的地方,穿的很单薄破烂,瑟瑟发着抖,轻轻的叫着:is that u,man?这种不确定的声音,就好象他们之间的距离一样亦近亦远,亦实亦虚,而当两人开始面对面的交谈时,某男的穷酸困苦就被作家的高贵反衬的淋漓尽致,看着某男冻得发抖的样子,其实我想如果是朋友的话,还是会心有不忍的请他到那个暖和的地方去坐坐,或者给他写money让买点什么填肚子之类的。可惜作家没有这么做,他只是很冷淡的看着某男,忽略着他的困窘,好像只是为了应付差事般的闲谈而已。也许在某男抛弃他的那一刻,作家的心就已经死了吧。而最后,作家还是被朋友叫走了,某男只能用夹杂着苦味的声音对着作家的背影喊了一句love u ,ever,可惜连着最后的挽留也被寒风瑟去了该有的音调。作家就这样走了,看似什么也没有听到,看似没有任何留恋...
也许人对旧事旧物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慢热吧。回到家后的作家,坐在打字机前思考着,突然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开始了乒乒乓乓的写作。他写的是当时和某男一起风光鬼混的日子,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次谈话,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个故事,一根一根的烟,一杯一杯的酒,作家还在继续的写着,似乎想要把他们的友谊就这样的写下去,也似乎在暗示着某种希望-愿他们的友谊长存...他就这样头也不抬的乒乒乓乓的敲打着字机,那种清脆的声音让人想起了他们的那段激情、那段放荡...
人是不是都是这样-越想翻篇的东西却永远翻不过去,越以为已经无所谓的事情却还是那样刻苦铭心,越以为不会在意的人其实还会在心里留下些许波澜。那时的他、她和他们,曾经的一件件琐碎小事儿,都会不留痕迹的在我们的心中找寻着属于他们的角落,然后慢慢安定下来等待着你的发现,即使你被他们狠狠的伤过,但还是会犯贱一般的只愿为他们保留着那段最美好的回忆,也许这就是成长吧...
我想如果没有强大的科波拉,应该拉不来那几个每个人都能独挑一部戏的明星。Tom Sturridge还不错。其他演员不是太滥就是乏善可陈,导演的问题深重,演员长的和演的都太现代了,dean是那么重要的一个人物,但是我一看到Garrett Hedlund就出戏。另外摄影还好。再有配乐挺好,原声会很不错。
这片就像只毛毛虫,随时挠着你那颗骚动的心。可惜公路味差了那么一点儿,到南美才上道,却被一笔带过了。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
塞勒斯肯定会让原著党们不满甚至愤怒,影片一定程度上抛弃了原著中的核心,反而通过Dean刻画了一段如黑夜蜡烛般极度燃烧的迷茫青春,技术环节在水准之上,片尾纽约街头重逢那场戏眼眶微湿。加内特是众年轻演员中表现最出色的,性感野性不羁同时又迷茫脆弱,完全刮目相看。
“垮掉的一代”在路上寻找自我,我从来没觉得《在路上》是本伟大的小说,它只是在对的时间出现在了对的时代。这部电影更是浅显,没有了意识流的文字语法游戏,电影保留了追求自由个性这一路上的事件,萨尔的内心转变只剩下了软基情,其实改变他的是信仰,神秘的东方禅宗让他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文学影像化的优势和弊端都在这部电影里显露无疑,Dean越看越像年轻几岁的Christian Bale。
比我预期的好太多,大概读过几十页的原著,也就当没读过好了,电影一点也不让人失望。公路片一贯令人神往的风景,又文艺片独有的情调,结尾Dean泛着泪光的眼神直击心坎,不得不说选角真是出色,加内特在水准之上不说,Sam Riley初见便爱上,KS终于得到了释放。所谓的垮掉的一代,闪着光啊。
人不疯狂枉少年,人要疯狂趁少年
原來Garrett Hedlund說話声音这么好听,低沉迷人超級性感!男演員都不錯!牙叔很开心的打了个崩坏的酱油!可惜女演員問題太大,斯图尔特拼尽全力跳的那段放荡舞看着实在别扭,没气质没演技令人捉急,邓斯特又特別显老 像个跑错片场的大妈,杯具。。。
What is love? A passion that burns, a secret that dooms, memories that linger? In search of humanity and dark truth, we are always on the road.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期望过高,失望过大。在“垮掉的一代”面前,电影在诠释“垮掉”二字,却忽视过多内在的东西。那生活是你我迷恋的-“不羁,疯狂,自由,浪漫”,可电影丝毫没有让我感受到。除了性爱,大麻,音乐,还有什么?最后那被拉回的现实,并不会震慑到我,一丝可怜而已。斯图尔特去死吧!
首先,我不是原著党,因为这本书被萨比摇滚青年们天天挂在嘴边用来装逼搞的臭名昭著,所以至今我也没读过。单说这部电影,实在是难看至极,作为一部公路片,连风景PPT的最低标准都没能达到,满眼都是流水账,除了滥交和飞叶子就没别的了,难怪摇青们会喜欢,呵呵。
忍著一臉bitchy相的暮光女看了這部。Sam在我眼裡算是亙古不變地被Ian Curtis附身了。Dunst小姐光速坍塌成了大媽。沒必要迷戀垮掉派,我們是爛掉的一代,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曾經多麼嚮往顛沛流離,卻始終相對封閉地熬著。旅行是令自己警醒跟充實的方式,在迷失之前,去進行一場自我清洗之旅吧。
原著的故事梗概让电影剧情虽显冗长却仍讨喜,结局让人慨叹唏嘘,【青春路上多过客,相爱容易相忘难】。摄影配乐俱佳,卡司过于讨喜,配角闪瞎眼,尤其是Dean,颠倒众生,如火不羁却如水柔情,梦里花落知多少,故交不知在天涯海角,仅可怀恋: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think, of, Dean, Moriarty...
《在路上》现有字幕渣得离奇像是机器翻译。电影不太喜欢,零散琐碎,太平实缺少诗性自省,演员不入戏,美丽的克里斯汀·邓斯特居然不是主角,和《逍遥骑士》《午夜牛郎》等不在一个档次。沃尔特·塞勒斯虽有《中央车站》《摩托日记》,但对《在路上》小说理解有问题。这个小说应该在四十年前就拍出来啊
且走且停且搞,胡天胡地胡骚。
没看过原著不知道是不是本身就是这样,剧作本身是比较散的,不过几个演员一个比一个浪荡不羁,倒是气质十分贴合。(斯图尔特演浪荡女简直手到擒来啊。)看到最后纽约的重逢还有点眼眶微湿啊,这一辈子,其实都是on the road
命题作文吗?女人爱你,男人也爱你,可惜你只爱自己。
当然,对于原著党,无论拍成什么样都是不会满意的,因为理想和现实总归会有差距。这个片子的制作其实是很好的,它的味道是对的。加内特·赫德兰的表演很棒,性感、叛逆,笑起来还带些孩子气,是一个想象中的榜样,他让主人公念念不忘,这是一个难忘的瞬间,三星半。
我不向往也不喜欢这样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