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阵容强大,背景有趣,但讲故事太匆忙,讲人性太浅薄
这部电影是讲一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一个抢银行的传奇人物的故事。
电影有几个特点:
1、它是好莱坞里相当忠于真人真事的电影。改编自财经记者 Bryan Burrough的一部记实文学《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公众敌人:1933-1934年美国最强犯罪风潮、以及FBI的诞生)。由导演Michael Mann (迈克尔·曼)搬上大荧幕。
2、时代背景很吸引人。上世纪30年代,正是罗斯福总统下的大萧条时期。当时有好多家喻户晓的逍遥法外的罪犯:Baby Face Nelson(“娃娃脸”尼尔森)、Pretty Boy Floyd (“漂亮男孩”弗洛伊德),还有本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等等。拿John Dillinger来讲,历史中他这个人确实抢劫多个银行,两次入狱,两次越狱成功,甚至还大摇大摆的去警察局里头转过一圈,视察了自己的照片,还和警察们搭讪了几句。他被FBI宣扬成是“number one public enemy”(头号公众敌人)。然而,由于大萧条的背景,很多民众对政府和银行本有积怨,所以他们其实是把 John Dillinger 当成了英雄。他们传颂 John Dillinger 不拿银行顾客的钱、只拿银行的钱的轶事,他们对 John Dillinger 夹道欢迎。他们的态度让 FBI “头号公众敌人”的口号站不住脚。
而FBI探员(Melvin Purvis)的故事也很曲折。在wiki上看了这个真人的生平介绍:他参与追踪几大逃犯、“娃娃脸”尼尔森和“漂亮男孩”弗洛伊德的落马都有他的功劳。但是被他的上司嫉妒而免职,由别人接替他来追捕John Dillinger,但是那人中了John Dillinger的枪。他临死的时候,Melvin Purvis还去探望了他。Melvin Purvis后来还是怀才不遇,就从FBI辞了职。多年后头部中枪身亡,FBI的结论是自杀。
总之,这些复杂的人和故事、特殊的经历,还是挺有让人有兴趣了解的。
3、电影用HD(高清)模式摄制,而非传统胶片。导演解释说,他希望观众有参与感,没有距离感。我想,可能这样让画面更清晰吧。(不过我没有感觉出什么不同。大家呢?)
4、阵容很强大:
Johnny Depp (强尼·戴普)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 John Dillinger。他不用说了,很有个人魅力,喜欢尝试不同的、有点怪的角色,而且都诠释得很好。加勒比海岛里他的演出太牛了,让我以为演员一定就是那样又丑又怪的,结果看了真人才发现原来挺帅的。后来又看了他和Kate Winslet (凯特·温斯莱特)演的Finding Neverland(寻找梦幻岛),他演一个很有童心的创作出彼得潘的作家,演的也挺好。还看过他演的 Secret Window(秘窗),演一个精神分裂的作家,有点诡异的故事,某种程度有点像 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但是同样很有他的风格。。。顺便说,连这家伙找的女朋友,比如kate moss(名模凯特·莫斯),都是很有个性的。
Christian Bale (克里斯蒂安·贝尔)在这部电影中演FBI探员Melvin Purvis。他也演过好几个不错的片子:蝙蝠侠系列,还有The Prestige(致命魔术)。我都挺喜欢。感觉他是个安静、复杂而有戏的人。
女演员Marion Cotillard(玛丽昂·歌蒂亚)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的女人。她是法国人,得过08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很漂亮清纯,有大大的眼睛。
之上是看之前的了解。下面讲看完以后我的感觉:
优点:1。演员的演出确实都挺中规中矩的。演出了抢匪老大的酷,坚定聪明重感情。演出了老大女人的可爱、忠心。演出了FBI探员的沉默、坚定、经受打击。。虽然探员的改变不让我信服,但是我想那是编剧的责任。。三个人中,女演员的演出最让我惊艳。
2。时代背景确实挺有意思的。70多年前,人们穿的衣服、开的车、听的收音机、看的电影、银行的样子、经济萧条的背景,都是有历史感的东西,在这部电影中展示得很充分,让人觉得有趣。
缺点:
看完以后觉得空空的,似乎影片少了点东西。影片两个多小时,都有点像头脑简单、又匆匆忙忙讲故事的动作片:越狱、抢劫、被抓、再越狱、逃亡、老大女人被抓、老大要去救她、结果被毙了。全剧终。中间稍微渲染了Johnny Depp所演的抢匪的聪明机智、重感情。就几乎是剧情的全部了。看完了,觉得:“哦,好吧。他死了,我脚指头也猜得到”。就没有别的带走的东西了。
我不得不责怪编剧。我以为,这样一个抢匪,应该更有故事、更复杂、更扣人心弦。电影虽然也涉及到他的成长(通过他的只字片语)、他的理念(通过他看电影,对电影情节的共鸣)、他在大萧条这个大背景中对大众的影响(通过大家对他的夹道欢迎),但是都只是蜻蜓点水。90%的时间还是放在他抢劫、越狱上面——可是抢劫、越狱却也没有展开讲充分,所以根本不揪心。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重温一遍电视剧 Prison break(《越狱》)呢,起码狱越得更曲折。
而Dale演的那个FBI,感觉编剧想说明他情绪的变化,但却没时间说清楚。他原本是个坚定的正义的人,但后来却显得惘然若失,最终字幕还显示,他一年后辞去了fbi的工作,而且多年后自杀。可是由于他的戏份太少,这个变化非常不让人信服。我都不知道这些变化是为什么,还没有真人的故事吸引人。
总之,电影似乎缺乏深度、也缺乏讲故事、吸引人之处,如果能把人性的部分表达得更丰满,或者更会讲故事,我都会更喜欢。不要为导演开脱是忠于原著,所以没有发挥空间。因为电影就是应该追求好看、吸引人、给人留下一些东西才对。
2 ) 何必管以后
冲着johnny去看的,和大多数一样。不一样的是,比起加勒比里面的jack船长,我更喜欢他塑造的Dillinger。
一个传奇,总带来想象。Dillinger人格的魅力足以说服一段略显沉闷的史实。对一个从小就没有根的人来说,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尽管是冲着公众去的,戏谑着社会体制,但出发点也许只是一种很私人的手段。没有来源。对比来看,警察群体的懦弱、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无言。Dillinger却坦荡着,坦荡地去爱人和被爱,坦荡地去接受和被接受,坦荡地选择生存和死亡。聪明的人也懂得怎么准确的找到自己的blackbird,他教会一个女人流浪而不是安定,当然,也懂得如何去告别。
导演还是带着价值观入戏的,我也会影片途中不自觉地嘲笑那些警察(除了白头发那位),置身在那个年代的街道上,我也会拍着手像他致敬。事实证明有情商的盗客比一般的屠夫要来的梦幻,就像是没有哪位屠夫会说出“我会老死在你怀里”这样的句子,或是台词来。
最终,也许只是向一段传奇致敬。
3 ) 我很喜歡結局
很多人說很沉悶
我同意
Dillinger案是個很好的敘事題材
真實的背景
充滿智慧冒險的正邪鬥
無疑是好萊塢導演的最愛
只是流水帳式的形式稍感冗長
在這兩個小時半裡
大部分不過就是講這些事
John Dillinger
成功搶了三家銀行
成功逃獄了兩次
成功得到了一生中的摯愛
然後
輸掉了一打朋友
輸掉了滿身的傲氣
輸掉了最後的一絲掙扎
Melvin Purvis
成功幹掉了一票大盜
成功贏得公眾的擁戴
成功看著頭號公敵倒地
然後
失去了對恩師的信賴
失去了當FBI探員的自豪
失去了他這麼多的裡想
整部電影只因為最後那十分鐘的結局才配叫傑作
John闖進了警察局
就這麼大剌剌的繞了一圈
所謂的狄林傑專案小組辦公室
看著自己的照片抹起一笑
Purvis收買了John的人
帶著手下 指揮著命令守在戲院外
當晚 Dillinger看著一生中最後的一部電影
思索著劇中人物的對白
那些畫面不斷的閃過腦海
他可以感受到這不同尋常的時刻
門外 Purvis點起了雪茄
穿越人群 扣起板機
手中的槍來不及反應眼中的遲疑
火花燃起
"Tell Billie for me, 'Bye Bye, Black Bird' "
4 ) The Chicago Typewriter and Else
Hollywood最喜欢塑造英雄,正面的,或者反面, 而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为时代背景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反面的(因此Christian Bale连续在The Dark Knight和本片中做了两次暗淡的配角。当片尾人们拥向尸体时,他在镁光灯和照明焰火的烟尘里逆流而行的孤独剪影,着实苍凉)。这些人被当时正初露锋芒的FBI冠以“Public Enemy”的名号。他们当中的翘楚包括了(括号内为电影上映年份): Bonnie and Clyde (1967), Pretty Boy Floyd (1960), Machine-Gun Kelly (1958), Ma Barker (Ma Barker's Killer Brood, 1960), Al Capone (1959), Baby Face Nelson (1957, 1995) and John Dillinger (Dillinger, 1945, 1973, 1991, Public Enemies, 2009)。
这些反派英雄大致可以被划分为两大阵营: 酒贩子和强盗。这两个职业可谓都是应运而生。美国从1920年开始长达14年之久的禁酒令,又从1929年开始经济大萧条。有禁酒自然就有私自贩酒,有经济萧条就更有人跑出来半路打劫。你说这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好,是物极必反阴阳循环也好。这就好比天主教的神甫们,难免是要出几个童娈癖者的。
《庄子》里有个故事,孔子向盗跖保证要去说服诸侯给他封一座大城,让他也做诸侯,从此“罢兵休卒,收养昆弟,共祭先祖”。盗跖驳斥孔子说,做大盗杀人毕竟有限,如果他做了诸侯,而假借仁义来杀人,那就更祸患无穷了,所谓“好面誉人者,亦好背而毁之。尧舜有天下,子孙无置锥之地;汤武立为天子,而后世绝灭;非以其利大故邪?" 因此如果Dillinger在遇到Billie之后就决定收手,那他就不成为大盗了。当然Dillinger本人的际遇是有点George W.的味道,之前的几个正经工作都给搞砸了,才发现了在抢银行(当政客)方面的天赋。他在那个遇到了Billie的夜总会对Alvin Karpis说,"We're having too good a time today. We ain't thinking about tomorrow."
然而之后他的原班人马纷纷落网,他不得不铤而走险,跟Baby Face Nelson合作。于是在一次抢劫中,他失望地看着Nelson肆意地向平民扫射,从而导致路人纷纷倒戈。他被人从视如现代版Robin Hood的神坛上拽下,因此臂饮一弹时,我想全场观众都能油然而生一种目睹楚霸王临乌江时的悲情。
Johnny Depp把这个反派之王演绎地唯妙唯肖,据UPI说是跟他小时候在肯德基州家中拥有和使用过Tommy Gun密不可分的。这多少有点言过其实,但不可否认的是Tommy Gun的确深入民心,所以Depp家才会将其收藏。事实上如果银幕上二三十年代的帮派人物手里不拿一把Tommy Gun,就好像是拍一个蒙古人的片子里面没有人骑马。
The Thompson submachine gun, aka the "Tommy Gun", aka the "Chicago Typewriter", the "Chicago Piano"也许是Hollywood所最中意的银幕枪支。远的不说,本世纪内,Pearl Harbor (2001), Band of Brothers (2001), Road to Perdition (2002)就都留下了它的倩影。光是History Channel就有三部关于Tommy Gun的纪录片。有一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Tales Of The Gun - The Tommy Gun: Gun That Made the Twenties Roar,光听这片名就有先声夺人的效果。
同样是手持Tommy Gun, Tom Hanks在大雨中无奈地扫射他老板时哀怨的眼神,就多了一份拖沓的仁义。而硝烟散尽时,回响在空气中的清脆的弹壳出膛声,以及Johnny Depp挂在车边疾驰而过的身影,相信都将会给Tommy Gun传奇的银幕历史添上浓重的一笔。
另外这部电影里用到不少对比手法也值得一提:Melvin Purvis和John Dillinger的正与邪,J. Edgar Hoover和Melvin Purvis的官僚与实干,Dillinger与Nelson的盗义与无义,Billie Frechette与Branka Katic的衷情与背叛等等。
这部电影是全程用Sony F23数码摄像机完成的。这可以从片中人物面部清晰的汗毛和多数夜间片段强大的景深当中一目了然。HD对于本片的摄影师、艺术创作以及后期都该是个不小的挑战。Public Enemies貌似是这部HD相机的大银幕处子秀,但这仅只是一个开始。
5 ) 如果叫男人来拍Twilight
题外话
可以略过的
在离家几步路的电影院里做冰激凌
这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最好的零工了
却被我赶上了
不仅钱多活少离家近
而且还能无限制免费看电影,不过只能带一个人去
今天是第一次享受这个福利
和女友去看了此片,不出意料,她又睡着了
除了一起去看Watchmen,马达加斯加2,WallE以外,跟她去的其它十几部甚至几十部电影,她大概都睡过···
大概她听不懂原文对白是一个原因
但是令人诧异的是,去世界上第三大的IMAX看枪战片她都能安然睡着
以前从来不看电影的女友,不知道去看电影是因为我,还是只是怕一个人在家。
晚上两个人从电影院出来,已经11点50了,大概11点52分能走到家里去,相隔两分钟的路,我如果工作超过下班时间10分钟,她会发两个短信打两次电话。
虽然现在还过着没有什么可以让人Cheer Up的生活,但是这样的小日子,终身难忘。很多故事我猜得出结局,我和女友的故事会如何结尾,我猜不出,今天看韩寒的博客,他说了一个我一直在博客里写的话。人生是由无数个片段组成的,什么是过程什么是结尾很难说。
也许晚上和她走着的这两分钟路,是我目前经历过的最甜蜜的过程。
好吧
最甜蜜的过程之一·····
我想其中一个原因是,我在电影开始到结束中,经历了一个短暂的又理想到现实的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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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能代表女人对爱情幻想的片子,因该就是《Twilight》了,男人要帅,要有钱(或者钱都无所谓了),而且肌肉发达,知识丰富,但是对自己要单纯,要专一,甚至要克服种族和一切其它的阻碍,(主要为男方去克服),最后只为博得你的一笑。
于是男人们笑:哈哈,单纯,愚蠢···
我作为这样男人的先驱,写了一篇《Twilight》的影评,到最后已经没人看影评,只为了骂我而开始写回复了。
排除掉那些不懂求同存异的人
女人们终究不理解为什么男人要嘲笑她们···
现在给你们一个了解的机会了···
男人总有个梦想,这个梦想无外乎钱和女人,到头,还是女人
区别在于过程,以及The way it looks
你长的像赵本山,你再有钱,你再威风,你可能是个好丈夫,好爸爸,许多女人的谈资,按照现在的变态审美,你甚至可以是个女人们的偶像。但是你绝对不会成为男人梦想变成的人·····至少不完全是
而迪林格同学,则完全代表了迈克尔曼导演演绎的,男人们梦想中想变成的男人。
我们可以用“如果我要是男人,我希望我...”这样的格式,来反思电影描述的男主角
我要是男人,我要长的帅···耸人穿什么都像水货,帅哥就算留个中分也帅···
但是光帅不行,很多男人帅,但是属于那种老了就不能看的,或者是迎合某一类小女生那样的娘里娘气型的·······
我要是男人,我要越老越帅,而且帅里要带着狡猾和顽皮···
光看起来狡猾和顽皮也是不行的
我要真顽皮,有幽默感
至于狡猾,恩,我无论做什么工作,我都要是老大,我定规则
恩,建立在这些基础上,我已经是一个第一眼帅哥了
这还不够
我要有胆识,枪林弹雨里,你们都趴着,我站着,你们都死了,我活着···当然,这是有勇有谋的共同结果
都已经这样了,许多女人因该没法抗拒我了
但是这样会遭男人嫉妒
所以我要做一个远近闻名的够义气男,到哪里,无论是牢里还是城里,都有兄弟愿意卖命。
已经到这一步了···还不够,我还要温柔
即便是对待女人质,我也会如同对待自己的女人一样,把大衣脱下来给她披着,怕她着凉了。
最后了,我要远近闻名,只是我很低调,别人不知道我是我······我只要说出我的名字,女人们都要倒吸一口气。
至于钱
我的工作几个月干一次,想干就干
而收入呢,大概是干一次就有1/5银行里的钱那么多
迪林格就是满足以上这些男人的终极追求的人
以至于当他看上一个妞(在一个印度人极度受歧视的时候,爱上一个法国和印度混血,说明他还无视种族···)
的时候,他的妞不仅漂亮貌美,出门庄重,在家淫荡(两次在家,一次在床上,一次在浴缸里),而且男人从追她到搞上床,用的只是:
1.命令
2.一件貂皮大衣
而且这女的死心塌地,被一个胖子暴打也忠贞不二,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二
现在经济萧条,而且人心不古,泡个妞不用貂皮大衣就够了
但是把妞追到手,只用报上姓名然后对她下指令即可,这也是很有难度的。
如果读这个影评的有女生,且有工作
想象下
我踹飞你的顾客
然后对你说:“老子四武汉人,晃出克留学然后定居在外头了,我的兴趣是打篮球看电影玩游戏晃豆瓣还有你,你还想知道什么?”
“跟我以后你再也不用卖热干面了,能带到任何你想去的地方晃”
“你克不克(去不去?)”
无论我有多帅,我觉的多数情况下,被骂装逼是最轻微的
·····
多数情况下是被追打
欢迎各位自认英俊的男子踊跃试验,然后将结果回复上来
但是毕竟我是我,我不是迪林格,人都牛逼到迪林格这种地步了,确实能拍电影了·····我的想象力,和见识,只限于世界上我呆过的那么一个巴掌大的地方。
迈克尔曼为了让片子带出点“改编自史实,稍加艺术修改”的味道,整个片子在最后男主角走向困境的时候,点出,当初的辛迪加,现在都开始做电话生意来赚钱了。
我觉的这个时候完全可以插上一个广告镜头,那个电话男递给迪林格一张表,上面印着“XXXX大学商学院,带你走向成功”
“兄弟,去读个MBA,做生意吧,以后比抢银行还赚”
迪林格说,我就干最后一笔,然后我要去一个比古巴更远的地方···
将这个报名表撕成两段扔到地上
特写地上“XXXX大学商学院”的碎纸片1秒然后切镜头·····
下面是些乱七八糟的小想法
1.一开始看这个片子,我还以为是盖里奇导演的
杰克船长劫狱
换音乐
蝙蝠侠神枪远射
刷刷的就摆出两个角色
迪林格那个劫狱还好
条子那个开场我就觉得很傻逼了
瞄啊瞄啊瞄,Pia
居然偏了
Pia,打中了,Alright,为了体现此条子很牛逼
他因该直接回头,大脸特写,说:哼,谁也没法逃过我的枪口
但是他居然跑去那个被射中的人那里,看着别人肚子上碗大一样的洞,然后说:你被逮捕了,你告诉我XXXXXXXXXX
然后坏人没怎么开口,挂了·····
太俗了····太俗了······因该更俗点,让那坏人眼睛睁着,帅哥将他眼睛合上
路人甲乙丙丁说:老大,没线索了啊·····
只见老大微微一笑,从死者上衣口袋里摸出封信,看也不看就说,线索就在这里,然后丢给手下,走出镜头······
2.迪林格有给别人披大衣的习惯,我怕从此后我也会效仿,在此我要提醒我自己,切勿在大衣口袋里揣钱包,钥匙,各类证件等重要物品,虽然揣在自己衣服口袋里鼓鼓的很难看,但是很也比丢了好
另一方面,如果想泡妞的话,在口袋里装一个自己的电话号码,买个便宜的大衣冬天出去泡妞,估计效果也不错
3.HD的片子拍出来的枪战,用了些尾追摇晃镜头,以及各种广角镜头,快速变焦之类的手段来反应枪战,怪不得我女友会睡着,我们如果为了看汤普森来看这个片子的话,蓝光的《兄弟连》我已经看了5遍了,如果将来出了《拯救大兵瑞恩》的蓝光,我还会买····时隔了这么多年,我印象中拍黑帮拍汤普森最好的镜头只有一个,很短
就是《教父1》里面,桑尼被一群人拿汤普森轮扫的场景,也就1分钟左右,胜过万千子弹的分量····
4.为什么他们抢银行总用一个模式,而且总是没有保安?或者说保安太少···为什么一个人站街上背后藏把汤普森都没人看的出来?
算了,这是细节······追究的更专业的大有人在
5.最后男主角的下场给我们上了很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课程,资本主义需要原始资本积累,而这些积累多数是违法的,你抢银行积累了原始资本以后,因该去投资,利滚利···男主角虽然有了男人想要的一切,但是他还缺了一样,有文化,有艺术家气质,有高学历
不过,迈克尔曼知道这一点,所以,最后男主角挂了
帅,温柔,勇敢,义气,潇洒,幽默,浪漫,有钱,有文化
一个也不能少
但是我们假想,最后男主角如果干成了最后一票
逃出了美国,带着美女,跑到中国,自学经济学,然后创办了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或者蒙牛乳业····
这片子就真的成了男人们的Twilight了
不过话说回来,男人比较理性,知道这是扯淡的
所以,男人们看过瘾了吧?
Pia
男主角崩了
醒醒吧····
女同学们如果不理解这是什么感觉
我换个方式解释下
Twilight的结局,男女主角在夜晚一起躺在草坪上看着星星,女主角说,以后你洗碗
男主角想了想·····说了一声:操
然后把女主角血吸干了······
恩,迪林格倒下对沉浸在本片中的男人带来的感觉就是如此
6 ) 现代主义者曼真的失败了吗?
占姆孙将欧内斯特孟德尔划分的资本主义代系进化为文化领域的时代性分层。是否可以在占姆孙的预见中将文化领域之事聚焦收拢。在某种电影、或者导演的意义上……
胶片的经典好莱坞,威廉·惠勒和马文·勒鲁瓦们是古典主义的模样。新千年后曼与卡梅隆们成了影像现代主义的弄潮儿。至于还若隐若现的后现代派们,是李安、是vr还是动视Rstar,就不可预料了。但或许将李安提前列入后现代一派并不严谨;所谓检索划时代之群体潮流,技术蝶新还不够,只有在迭代完成、旧世摧毁的废墟上重建一套价值伦理体系和以此基础为理由的叙事观和导演场并进而批判的,才演成为一种概括“某某时代”的性状名词。
在《国民公敌》中
21min处饭桌戏是完全的现代语法和现代器械摄影。小变焦、浅景深、超高的画面细节和电视质感的摆动……为什么不可以说曼用数字摄影介入了古典时代的叙事模式而敲好达成了一种全新可能呢。从此以后,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巴兹鲁曼的结合也看起来不在不合时宜了。
迈克尔曼改变了一种以摄影设备为界限所决定的美学倾向和手段结构,曼的电影并不是数码质感的而是数码状态的,其中区别:对于同一个母体即“好莱坞经典类型文本的一种普遍创作方法”,前者“混纺”、后者“戏仿”。就好像馅饼“草莓制作”和“草莓口味”的分别。差异所在是不同影像介质和文本类别间手法的摄取与混合。
说白了,在那个以胶片为基础的年代,曼所倡导的设备更新是结合了一整套超验于古典主义的导演套数而更新的。反观今天的影坛普及了数码设备后,反而怀旧的风尚回潮;当然坚守者如诺兰昆汀者犹在,而大多数胶片享有者以此为一种古典剥削而在影像之外大做文章。至于与胶片适配的一整套完整的古典导演语汇和场面调度,早抛诸脑后。所以便是全家桶拿青花瓷来承,百事可乐用高脚杯来装。
试看凯瑞福永胶片摄制的《邦德25》,怕是不能说是“胶片电影”,说“用胶片电影机拍的电影”怕还恰当些。
爱的如此深沉……
热闹 紧张 还有爱耍帅的男主角 好看的传记电影 尽管我之前从未对传记电影有过如此的感受 多亏了Depp 演技真棒
大强盗的传奇.
那个啥, 这男人咋越来越帅呢..
【B】相较于《迈阿密风云》,本片的数字质感更极端了,不仅仅只有数字噪点,更加显眼的还有人物运动中所拖拽出的残影。同时,将数字摄影投放至这个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犯罪故事,本身就极具争议,过量的画面细节仅在面部特写时起效,而在其他场合下(甚至包括其最拿手的夜戏),也开始拖迈克尔·曼的后腿。唯有在迪林格被击毙后混乱的围观场面下,借由“手持DV”的影像质感,影片终于给了数字摄影穿越回这个时代的理由。怀疑迈克尔·曼的创作灵感在《借刀杀人》后就差不多宣泄殆尽,只剩顶级的枪战调度可以一看。
没创意的水准之作。贝尔僵死了。
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
“不要胡思乱想,我会老死在你身边。”
Michael Mann,永恒的枪火之王,听到老爷子熟悉的轰鸣枪声,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Johnny Depp 总算演了个像样的角色,“给我一支枪,让我横扫天下”的坚毅霸气够震撼。“他们只在乎别人从哪里来,而重要的应该是人们要往哪里去”,纯爷们。
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被自杀
我的抢银行梦再次出现!
我是看帅哥的,不解释。
还打坏他的脸。
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金发红唇的凯瑞穆丽根和卷发红裙的马里昂科迪亚加上一个can be everyone的德普,德普微颓了演坏人更像了,纯粹就是大牌儿撑场面的小片片
长还闷的吓死人
罪犯的命运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最终都是毁在了女人的手里。
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